a办公家具小黎
355上海黎想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具、木制品的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家具材料、厨房用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卫浴洁具、建筑装潢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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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印章和县长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刻制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介绍信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工作;负责管理相关的国家密级文件、资料;负责重要文件资料、涉密件的送阅工作;负责邮递文件的分发送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督查室
流程细节 中国钢制家具产业基地建立过程分为三个环节。
一是庞村镇政府汇报工作。
镇政府领导就庞村镇钢制家具产业的发展概况作出详细的汇报; 二是实地察看。
考核小组实地考察了位于庞村镇的花都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莱特柜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科飞亚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河南省花城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和洛阳先导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详细了解了钢制家具的产品设计、机械设备、生产工艺、销售经营等情况; 三是专家评审及互动。
实地考察后,召开闭门座谈会,许柏鸣教授宣读庞村镇顺利通过考核,成功获得“中国钢制家具产业基地”的荣誉称号,12月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授牌仪式。
且评审团专家与10家龙头企业代表进行了互动,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为产业发展把脉问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还提出加快市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何益民,男,汉族,湖南省汝城县人,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06月任汝城县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益民,男,汉族,湖南省汝城县人,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7 - 1994.09汝城县税务局 科员 1994.09 - 1994.10 汝城县国家税务局 科员 1994.10 - 1998.02 汝城县国家税务局 办公室副主任、田庄分局副局长 1998.02 - 2001.06 汝城县国家税务局 办公室主任、管理分局局长(副科) 2001.06 - 2005.09 汝城县国家税务局管理科 科长 其中: 2003.09 - 2004.09 汝城县大坪镇 副镇长(挂职锻炼) 2005.09 - 2007.05 宜章县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7.06任汝城县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专清,男,197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履历 1997.09-2000.08 在汝城县地方税务局任税收专管员 2000.09-2001.09 在汝城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 2001.10-2002.12 在汝城县地方税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3.01-2005.08 在汝城县地方税务局任办公室主任 2006.03-2007.03 在郴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任挂职锻炼 2007.04-2008.12 在厦门大学研究生脱产学习 2009.01-2009.04 在郴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任副科长 2009.05 至今 在汝城县地方税务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旭斌,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湖南省资兴市人,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2002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人物履历 2002.07-2003.09 汝城县暖水镇人民政府干部 2003.09-2006.11 汝城县委组织部干部 2006.11-2007.07 汝城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2007.07-2008.08 汝城县委办副主任 2008.08-2009.01 汝城县濠头乡党委副书记 2009.01-2011.08 汝城县濠头乡党委书记 2011.08-2015.12 汝城县文明镇党委书记 2015.12-2016.09 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6.09-2018.05 汝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人物事件 2017年5月,郴州市纪委接到省纪委转来的问题线索,反映段旭斌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随即,市纪委成立调查组经初核后对段旭斌立案审查。
调查发现,段旭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每逢中秋、春节期间,以拜年过节为名向26名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赠送礼金11万元;2013年至2014年,以新年“开门红”“提新车红包”等名义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
段旭斌在汝城县可谓年轻有为,1980年出生的他,在31岁的时候就经过了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等岗位的历练,到汝城县比较大的乡镇文明乡担任乡党委书记一职,2016年又升任汝城县副县长。
在担任文明乡党委书记后,段旭斌的心态变了。
在他看来,拿公款送礼,一方面确实是为了争资立项、创先争优,另一方面他也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希望借机与领导联络感情,搞好关系,争取对个人的关心和支持。
有了这个心理,段旭斌每逢过节就开始走动。
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甚至市直单位的一些领导干部都是他“活动”的对象,通常每人送一个2000元左右的红包,有时还带些烟酒和土特产。
而“活动”经费的来源则是乡镇的“小金库”,段旭斌在任文明乡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工程项目、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各类项目资金超过100万元。
账上有了钱,段旭斌就任性起来。
文明乡用套取的项目资金购置了一台越野车,车提回来后,经段旭斌决定,给乡镇11名党政领导每人发放600元提新车红包,两名提车工作人员每人300元提新车红包。
此外,在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段旭斌都会给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开门红”红包。
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
此外,段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目前,相关领导干部都已退缴段旭斌送的红包礼金。
宋卫红,女,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汝城人,大学本科,1979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9年3月至1983年3在汝城县工商局工作; 1983年3月至1983年12月在汝城县财税局工作; 1983年12月至1989年3月在汝城县税务局工作; 1989年3月任汝城县税务局计会股副股长; 1990年10月任汝城县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副股长; 1994年9月任汝城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副股长; 1994年12月任汝城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1996年1月任汝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5年5月任郴州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5月任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5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6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