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用办公家具
325全球十大办公家具品牌有哪些?办公家具都有哪些?湖北欧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安徽水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福州飞鹏办公家具欧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但是,就产品本身而言,我坐过的30+把人体工学椅电脑椅中,至少是排TOP3以内水准的。无论是从支撑、坐感舒服程度、调节功能还...
查看全文全站搜索
红木家具起源于中国,是中国的“国粹”,与中国景德镇的瓷器一样,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
红木家具不仅仅是家具,更是一种艺术品、一种文化的体现 中国红木家具文化节的意义 1、借助文博会国际平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推动中国红木文化产业发展。
2、为各区域红木文化交流搭建平台,促进产业整体健康发展。
3、带动中国红木家具产业品牌化发展,让世界了解红木。
4月28日,由香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家具协会共同主办、香河家具城管委会承办的“中国·香河首届国际家具采购节”在河北省香河县正式拉开帷幕。
采购节自4月28日至30日。
参展商 6000余家国内外参展品牌、100000余种家具新产品将集体亮相,吸引来自欧美的家具采购商、日本全国家具经销商联盟、亚洲各国家具协会、全国各省市家具协会、其他业内厂商及友好人士以及全国30个省市的3000多家企业的万余名经销商以及20000余名消费者近3万余人参加。
活动意义 此次国际家具采购节的举办,对塑造香河家具整体品牌价值,丰富家具产业发展文化内涵,提高香河家具知名度和影响力,全方位拓展家具产业营销模式和途径,推动香河家具产业的上档升级,提升香河家具的整体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速打造中国家具之都进程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兰州蓝翔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2006年04月05日在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袁爱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公用品、家具、铁制品、文件柜、密集柜、保密柜等。
北京罗福家具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为一体。
北京罗福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制造、销售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中国家具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内板式拆装家具最早的倡导者和推行者,“执行国家新标准——创建环保健康室内环境倡议活动”的发起单位之一。
罗福办公家具本着打造“有氧办公环境”的理念,敬业、执着、创新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推出品质卓越的办公家具和生活家具系列产品,深受海归派、高级知识分子、创业青年的青睐。
旗下『鳯梧之韵』牌新中式全实木生活系列家具有——门厅家具、客厅家具、卧房家具、书房家具、儿童房家具。
木材采用非洲名贵珍稀树种—“红翅木”,其木质细腻、硬度强、稳定性好。
木材原色象玫瑰花红润有光泽,纹理象凤凰的羽毛,故取名“红翅木”,又名“红玫瑰”。
玫瑰是爱和浪漫的象征,会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鳯梧之韵』新中式家具给你一个富贵、祥和的家居环境,让您的生活更加浪漫、更有诗情画意、更有中国范。
『鳯梧之韵』家具的整个生产流程都在无污染、大开放的花园式厂区里完成,让大自然的灵性保留在每一件产品里,让家居自然、清新又不失艺术感。
办公系列产品有大班台、总裁台、经理桌、主管桌、职员桌、员工位,还有大班椅、中班椅、员工椅。
罗福现代办公家具旨在打造灵动、时尚、畅想的有氧办公环境,办公空间随意组合,还可以专门上门测量、设计专属于您的个性化逐梦空间,把办公场地发挥到最为合理。
罗福主张办公环境通透、开放、简洁化,提倡使用环保、明快、前卫,张扬个性、活力四射的办公家具,激发工作者的创造灵感,让工作、学习成为一种乐趣。
毛春仓诉杨留圈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5月1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原河南省洛阳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 权责关键词 简易程序、诉讼请求、审判程序、特别授权、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诉讼关键词、合同、民事责任规定、代理、权责情节、民商事案例原文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毛春仓。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刘秋爽。
被告:杨留圈,曾用名:杨锁伟。
被告:段晓红。
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晓红。
原告毛春仓诉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毛春仓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秋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毛春仓诉称: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货款38780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5年2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止)。
2、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6日,原、被告双方结算后,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共欠毛春仓粉款25580元,并出具欠款单一张,载明:欠款单兹经双方核对,现确认截止2015年2月16日,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欠毛春仓粉款共计人民币(大写)25580(¥25580)。
此据经双方公司财务核对属实,此日期前一切单据、收据作废,但是单据、收据、合同上等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相关条款除外。
欠款单位: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加盖财务专用章)杨锁伟(签名)2015年2月16日。
2015年9月10日,原告向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送粉60箱,价值13200元,被告段晓红在领料单上签字。
2017年1月16日原告诉至本院。
另查明,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段晓红,股东为段晓红、杨留圈。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欠款单1张、领料单1张、工商登记备案信息1张、身份信息1张及当事人陈述在卷资证。
本院认为: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欠原告毛春仓货款38780元的事实,有被告出具的欠款单、领料单为证,本院予以认定,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依法应予偿还。
原告毛春仓要求被告偿还利息,应从主张权利之日即2017年1月16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被告杨留圈、段晓红在欠条、领料单上签字系职务行为,故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毛春仓货款38780元及利息(从2017年1月16日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驳回原告毛春仓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70元,减半收取38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985元,由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魏爱萍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代书记员 吕晓冰
廊坊虹森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设计、开发、生产高级现代办公班台、屏风、转椅、会客椅等诸多办公家具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
公司简介 廊坊虹森家具有限公司自创办以来,一直不断努力投入发展,现拥有多条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大批高素质的专业管理生产人才。
产品工艺精湛、匠心独具、典雅大方,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及海外各国。
“以更优质的产品,更完善的服务”来满足客户要求为公司理念。
核心品牌 川木红办公家具,中国最大的办公空间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内高端办公家具一体化采购平台。
川木红专注办公家具二十年之久,拥有近十万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和厂房,近万平米的销售展厅,五百多名员工组成的高素质生产管理队伍和一流设计师团队,并引进德国和意大利多条世界顶级的生产线设备。
川木红办公家具完全采用环保原材料,生产流程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办公空间一体化星级服务和多风格整体商务空间解决方案,并可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一体化办公空间解决方案 顾客在川木红订购办公家具,只要咨询下单,川木红家具就马上委派专人上门测量,并出具符合客户需求的办公空间方案,在制作效果图纸经客户确认后,开始安排生产。
完成生产后,川木红承诺京津冀地区免费送货上门,并提供终身免费维护服务。
服务客户 政府机关、大型央企国企、金融机构、地产公司、外企中国总部、能源集团、高校教育机构、星级酒店、礼堂宴会、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