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办公家具店
335广州翰林办公用品配送中心广州市荔湾区登摩厨柜商行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仙都信用社诉缙云县隆达办公家具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叶辉动感小西关罗定市普庆行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翰林办公用品商行,借助大型的货仓平台,将办公用品从传统简单的价格竞争提升到...
查看全文全站搜索
旧货回收站,主要是专门给人发布回收二手办公家私、旧家具、旧酒吧舞厅设备、饭店桌椅等一切旧货的平台。
基本定义 旧货回收站主要是专门给人发布回收二手办公家私、旧家具、旧酒吧舞厅设备、饭店桌椅等一切的平台。
包括回收旧办公设备、旧家用电器、旧办公家具、旧超市设备、旧工厂设备、企事业单位废旧物品、废旧积压货物、有色金属塑胶等综合性信息共享的网站。
回收范围 办公家具回收:各式大班台、真防皮大班椅、屏风、写字台、会议台、各式办公桌椅、隔断、文件柜、沙发、茶几等。
家居家具回收:单人床、双人床、上下床、各式沙发、梳妆台、餐桌餐椅、电视柜子、书柜、电脑桌等。
仿古家具回收:老榆木,红木,黑紫檀木,黄花梨木,红花梨木,草花梨木家具。
欧式家具回收:欧式办公家具,老板台,书柜,欧式民用家具,席梦思床,大衣柜,梳妆台等库存积压物资。
龙潭村是古镇旧州的一个的行政村,位于旧州镇的西南方向,紧紧挨着镇区,距离旧州镇区约0.6公里,主要居住着汉族和苗族。
龙潭村现辖有老孟、邵家田、大地坡、刘家坡和龙潭等五个自然村寨,与松林、詹屯、猛贡、陇灰、大地坡、甘塘等村接壤。
全村有448户,175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7人,耕地总面积2155亩,其中水田有1448亩。
--人口总数:1764人 农业人口:1756人 非农业人口:8人。
--主要民族成分:汉,苗 发展口号:粮食稳农,烤烟富农! --所辖村:龙潭,老孟,大地坡,邵家田,刘家坡 生产总值:520.0 万元。
--主要经济产业:水稻,烤烟,油菜籽 名特产品:无公害大米,绿色优质油菜籽。
--自然条件:水源丰富,土地肥沃! 办公所在地:龙潭组。
松林村隶属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位于旧州镇中心南部。
距镇中心1.5公里,东邻文星村陈家庄组,以茶坡村。
南与龙潭村老孟组毗邻,西邻甘塘村,北邻旧州长村场坝组。
现有3个自然村。
全村总人口839人。
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7%,经济收入以农业为主。
人口民族 农业人口836人,非农业人口3人。
行政区面积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37.0亩。
主要民族有苗族,汉族 。
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经济,所辖村:松林寨,打寨山 生产总值:20.0 万元。
主要经济产业:种植业,手工业 名特产品:芦苼 办公所在地:松林寨。
毛春仓诉杨留圈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是2017年5月1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原河南省洛阳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 权责关键词 简易程序、诉讼请求、审判程序、特别授权、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诉讼关键词、合同、民事责任规定、代理、权责情节、民商事案例原文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毛春仓。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刘秋爽。
被告:杨留圈,曾用名:杨锁伟。
被告:段晓红。
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晓红。
原告毛春仓诉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毛春仓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秋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毛春仓诉称: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货款38780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5年2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止)。
2、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杨留圈、段晓红、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6日,原、被告双方结算后,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共欠毛春仓粉款25580元,并出具欠款单一张,载明:欠款单兹经双方核对,现确认截止2015年2月16日,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欠毛春仓粉款共计人民币(大写)25580(¥25580)。
此据经双方公司财务核对属实,此日期前一切单据、收据作废,但是单据、收据、合同上等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相关条款除外。
欠款单位: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加盖财务专用章)杨锁伟(签名)2015年2月16日。
2015年9月10日,原告向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送粉60箱,价值13200元,被告段晓红在领料单上签字。
2017年1月16日原告诉至本院。
另查明,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段晓红,股东为段晓红、杨留圈。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欠款单1张、领料单1张、工商登记备案信息1张、身份信息1张及当事人陈述在卷资证。
本院认为: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欠原告毛春仓货款38780元的事实,有被告出具的欠款单、领料单为证,本院予以认定,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依法应予偿还。
原告毛春仓要求被告偿还利息,应从主张权利之日即2017年1月16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被告杨留圈、段晓红在欠条、领料单上签字系职务行为,故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毛春仓货款38780元及利息(从2017年1月16日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驳回原告毛春仓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70元,减半收取385元,公告费600元,共计985元,由被告洛阳孟宇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魏爱萍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代书记员 吕晓冰
旧军遗址,据旧《章丘县志》 载:“清平军在县治北一十五里旧军镇”。
宋景德三年(1006年),齐州以章丘置清平军。
宋熙宁三年(1070年),废军复为县,隶齐州,称旧清平军镇。
后沿革为旧军镇。
据旧《章丘县志》 载:“清平军在县治北一十五里旧军镇”。
宋景德三年(1006年),齐州以章丘置清平军。
宋熙宁三年(1070年),废军复为县,隶齐州,称旧清平军镇。
后沿革为旧军镇。
时,旧军镇水陆交通便利,村西南有白云湖,盛产鱼虾、藕苇。
小清河从村中穿过,船只往来如梭,景似江南。
明洪武二年(1369年),外县移民迁至旧军镇落户,以姓氏集中居住。
李姓住李家亭街,孟姓住南北孟家寨。
为防洪水、战乱,筑土围墙。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旧军镇设税课局,收白云湖税达56年之久。
清咸丰十一年 (1861年) ,旧军围墙重修加高按古城式样建炮台、城楼。
四门有石镌横额:东作、西成、南、拱北。
民国初,为南北交通要道,汽车站设于镇中心。
解放后,存有孟氏故宅1处, 现已残缺不全。
1981年文物普查时,将清平军城垣和孟氏故宅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