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拆办公家具柜子门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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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一般有5种色调:灰色、黑色、棕色、素蓝色和暗红。从色彩学上讲,这样的办公家具选用胡桃色,冷静,稳重大气。红色代表ji情和强势,蓝色则让人平静;心情郁闷的人容易从红色当中产生ji情;蓝色会使人感到压抑和寂寞;暖色让人感到温暖;冷色让人平静、干净。棕色向来给人凝重感,其中棕色包含红棕色和胡桃色,红棕色和胡桃色是这样办公家具常用颜色,红棕色相对偏红,颜色增亮,弥补褐色的不鲜明,给人可靠的感觉。
1.看品牌
国际的十大品牌办公家具是很好的选择,品牌是引导办公家具走向高端的中心力气,高端的办公家具不管从原材,工艺,设计或许五金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高端办公家具用品牌也吸引了少量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协作,因而高端的办公家具从各方面来说是无可挑剔的。
2. 外型样式
办公家具的外型样式十分特别,单单大班台就有很多款式,普通办公室家具可以选择一个可多样式组合搭配运用的OA零碎家具,这样的办公室家具具有很高的灵活性,不受空间的限制,能很好的发挥装饰作用,使用者可以按照本人的爱好,添加其组合功用。
3. 颜色搭配
不同的颜色营建不同的办公气氛,带给人的感受也不同,领企设计:在选择时,除了根据办公室的装修,团体的爱好外,还需依据员工的实践需求来考虑,但颜色一定要保证与总体装修颜色调和,使办公室更全体,更美观。
4. 尺寸合理
在办公室的装修设计中,普通状况下,办公室家具大多是根据现场的实践需求去定制尺寸,不只能充分利用空间还能更富有弹性,更具有多变性。
5. 实用性
好的办公家具必定会统筹适用与美观两大方面,办公家具要让员工用起来感到温馨,没有焦躁感,能让员工依据本身的要求去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如契合人体工学,具有可调理高度的办公椅,让手脚伸展自在温馨,因此有更高的工作效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司局级配置的办公桌,价格上限为4500元,处级及以下为3000元;办公椅司局级价格上限为1500元,处级及以下为800元。办公桌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新标准还规定,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此外,对办公室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椅的配置,新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法律分析:1、软体办公家具包括班椅、办公椅,会议椅,沙发,围椅等。2、钢制家具包括文件柜,更衣柜,多节柜,档案柜,密集架,铁床等。
大班台、大班椅、中班台、中班椅、班前椅、屏风卡位、职员椅、钢制文件柜、实木文件柜、板式文件柜、板式会议桌、实木会议桌、网布会议椅、实木会议椅、真皮沙发、实木茶几、玻璃茶几、板式茶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如下: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中央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驻外机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条 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同时废止。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3号),规范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等(以下简称省级行政单位)。
二、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满足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
三、本标准是省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四、本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配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是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不得更新。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效益。
五、省级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高档家具。违反本办法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省级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具体配置标准,报省财政厅、省管局备案。具体配置标准不得超过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因特殊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超标准配置的,另行申报审批。
七、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今后省财政厅、省管局将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更新和调整本标准。
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
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一、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1、台式电脑,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每人1台配置,另可适当配置单位公用台式电脑,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价格不超过4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2、笔记本电脑,按厅级以上干部每人1台配置;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2台作为公用,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价格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3、打印机,根据需要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及票据打印机,其中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A3打印机,厅级以上干部每人可配置1台A4打印机,每间办公室可配1台A4打印机。A3打印机价格不超过6500元,A4打印机价格不超过1500元,票据打印机价格不超过25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4、中高速复印机,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价格不超过15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5、传真机,厅级以上干部每人可配置1台,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价格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6、投影仪,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10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7、扫描仪,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价格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8、数码相机,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价格不超过3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9、电视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10、碎纸机,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价格不超过8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11、空调,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但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分体式空调价格不超过2800元,柜式空调价格不超过6000元,原则上8年内不予更新。
二、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1、办公桌椅,按实有人数每人1套配置,其中厅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3500元,处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500元,科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2、沙发(含茶几),厅级办公室可配置1组沙发,包括1个三人沙发、2个单人沙发、1个大茶几,1个小茶几,总价不超过3500元;处级办公室可配置1组沙发,包括2个单人沙发,1个小茶几,总价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3、桌前椅,根据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每张价格不超过3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4、书柜,每个办公室可配置2组书柜,每组价格不超过12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5、文件柜,根据需要配备,价格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6、保密柜,根据需要配备,价格不超过16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7、茶水柜,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茶水柜,价格不超过8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8、会议桌,根据会议室大小配置,每平方米价格不超过4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9、会议椅,根据需要配备,每张价格不超过400元,原则上10年内不予更新。
如何拆办公家具柜子门锁芯锁芯怎么拆装图解如何撬开办公室移动柜子锁锁芯拆卸流程如下: 1、将固定手柄的两道螺丝拧下。 2、将固定锁芯的螺丝拧下。 3、将一侧的手柄取下,再将手柄里的联动杆取出(此时记下联动杆上面有两道凸起的位置,靠左或是靠右,以便安装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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